2023-11-27 18:07
逢水必淹 大樓民生用水廢污共存! 聯外污水排水系統無法管?

臺中市議會進行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市議員吳瓊華表示服務處陳情案件中,有一案大肚區住宅大樓約300人社區疑建商設計不良,30年來廢污水無法外排,從門口水溝溢流損壞地下機械車位並影響地基,居民自救設2百公尺水管引流。經向本席陳情,爭取新建道路側溝;建設局表示,待取得道路之地主同意書,會盡速規畫設計施作事宜。

  該社區主委表示,社區30幾年來未設水溝向外排水,排污阻滯於門前水溝,只能依靠抽水馬達每日24小時不間斷地將水抽至200公尺外的道路排水系統,然而每逢颱風天、下大雨都會回堵淹水,甚至滲入地下室導致機械車位也因淹水故障,不堪使用。長期下來已與廢污水共存超過20年了,「改善水溝問題,成為居民最簡單的希望」。

  服務處與相關單位現勘時,發現大樓廢污水洩溢至地下導致機械車位及馬達故障,留下近半個人身牆壁污痕民生廢水滲漏至地下室曾淹至腰部,居民只好自設排水管抽水。瓊華爭取新建道路側溝以利排水,若新設內徑寬40公分、深60公分水溝,並銜接至下游段既有側溝,可解決當地排水問題,施工長度約250公尺,經費約125萬元;將請區公所及里長協助取得道路土地同意書,待土地使用無虞後,由建設局進行後續水溝規畫事宜。目前爭取的進度為何?

  另有一個案例,屋齡3年新建30戶的社區才交屋,建商以集水井做沉澱池,再用25公分水管,以落差自然排水埋到50公尺外的道路側溝。今年4月現勘,排水溝長這個樣子,蚊蟲孳生,還好建商願意重新施作連接外圍的道路側溝,目前都發局也沒也特別規定這個排水系統,在建商申請使用執照前的環境影響評估證明時,要會同當地里長就排水系統來把關,很多公所卻表示他們只能針對環境清潔部分,也無法亡羊補牢的要求規範建商的排水系統,還有很多類似建案排水系統的案件,在住戶入住後相繼有此狀況,相信建設局養工處碰到很多。

  瓊華再次要求建商申請建照執照的同時,是否應要求建商或是會同都發、建設、水利三局,一起審查基地外面的排水系統,通水斷面是否足夠?防範類似案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