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2 10:01
中台灣黑道風雲 第八十六章

栽槍搶績效 詐領破案獎金

要吃還要抓 檢察官真偉大

                                             岳中興

        走私販賣黑槍一本萬利,不但黑道大哥趨之若鶩,連堂堂檢察官也經不起誘惑!包庇走私軍火的司法人員中,除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正達外,另外的前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廖椿堅更惡劣!廖檢不但勾結不肖調查官栽槍搶績效,詐領破案獎金外,要「吃」還要抓!可惡到極點!台灣有這些「偉大」的檢察官,真是福氣啦!!!

        台語中有一句名言:歹路不能行!這句話還真有其哲理!前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廖椿堅勾結前調查員栽槍搶績效,詐領破案獎金案,今年元月中旬,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宣判,廖大檢察官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半!趙培良則被判八年,並追繳破案獎金一百八十三萬元。

        本新聞電子報於「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貪官別看」專欄

「檢察官吃定黑道兄弟」系列報導之五

天不怕 地不怕 大哥大只怕檢察官

歹年冬 小人多 檢察官治國花樣多

一文中指出:

        與徐維嶽同樣在雲林地檢署服務的檢察官廖樁堅,他在屏東地檢署任職期間,得知九十年四月間,出獄不久的王忠泰、表哥許育嘉、姨丈王添源等人共謀,赴菲律賓購買槍彈以貨櫃走私入台。

        廖樁堅無法無天,發公函關說放行,至高雄市仁武鄉廠房,由趙崇傑、許育嘉及王添源拆櫃,取出有二十六把槍、一千三百八十九發子彈的五斗櫃,攜至「金銀島」汽車旅館,由廖檢、高雄縣前調查員趙培良及不知情的刑警蔡宗霖、黃慶霖帶走。那天下午三時許,廖檢在高市「大樂大」倉儲附近,將這批槍彈委由許育嘉等人販賣給王忠泰,廖檢下令當場逮人。並詐領查緝獎金三百六十萬、檢舉獎金一百三十二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依包庇運輸槍枝等罪,判處廖樁堅有期徒刑十一年,併科罰金五十萬元。前調查員趙培良判刑十五年、併科發金一百萬元。法官痛斥被告身為執法人員採取違法的偵查手段,包庇線民以貨櫃走私槍彈,詐領獎金,惡行重大,因此判處重刑。

        提起這些「黑心」檢察官、調查員,他們手段之狠毒比起黑道兄弟最起碼超過十倍以上!廖大檢察官本身不但栽槍搶績效詐領獎金外,還指揮警調偵辦一件毒品及走私案時,竟然「槓上開花」偵破高雄地檢署王朝震、劉昀及秦德進三名檢察官,與大毒梟不但一起「喬」事情及喝花酒案!意外的為司法界挖掘出幾位敗類!也可說是功德一件!

        在這件栽槍詐領破案獎金案中,與廖檢察官非常「麻吉」的軍火大亨王忠泰可不是簡單的人物!兩人沒有「合作」前,王忠泰即「傑作」不斷!

八十九年二月,檢警接獲可靠情報,台南地區有一個走私槍械集團,不久前自菲走私大批槍械來台,正積極尋買主脫售,情報中指其中有美制M十六步槍、烏茲衝鋒槍等,因火力強大引起檢方高度重視,特令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三民二分局、航警局等組成專案小組聯手偵查。

        經過多日全天候的跟監,確定走私集團份子和買主於廿七日晚上約在高雄市光華二路「大樂大」賣場內的停車場交易,檢調動員了廿多名憲兵全副武裝前往埋伏,嫌犯交易時,辦案人員一擁而上將嫌犯王忠泰、張桂杰、陳俊仁三人逮捕,在他們攜帶的三只旅行袋中,共起出兩把美制M十六步槍、一把烏茲衝鋒槍、十四把「九○」手槍、兩把「五四」手槍、四把左輪手槍及一把八厘米手槍、及各式子彈一千三百九十一發,火力之強大令辦案人員為之色變。

        有本領走私大量軍火還沒有什麼了不起!八十九年二月廿七日晚,王忠泰在高雄市落網,才一年多一點於九十年三月間及重獲自由重回中原!再幹老本行,令黑、白兩道大哥對他由衷的佩服!

發表時間:201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