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2 09:59
中台灣黑道風雲 第八十五章

陳正達破紀錄 連遭兩次彈劾

案發轉任律師 仍然興風作浪

                                                 岳中興

         寫黑槍如果不寫包庇栽贓的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正達,那就太遜了!陳大檢察官因涉嫌包庇槍械走私集團,七﹝九十二﹞年前曾被監察院彈劾,結果「公懲會」委員大「放水」,「僅」做了「降一級改敘」的處分!六年後,眾監委又於九十八年四月廾日,以十一票對一票通過第二次彈劾!重送公懲會,也創下了一位公務員連續被彈劾二次的輝煌紀錄!

        本新聞電子報於「二OO九年元月五日」發表的「貪官別看」「檢察官治國」系列報導之「衣冠禽獸」篇

牛鬼蛇神充斥司法單位

社會正義最後防線潰堤

一文中指出:

         高雄海調站調查員蔡俊士在偵辦另外一名調查員趙培良胞兄趙崇傑涉嫌貨櫃走私時,赫然發現趙氏兄弟曾自菲律賓走私淘汰槍械,再栽贓給別人詐領檢舉獎金,蔡員勾結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陳正達共謀,由蔡員吸收趙崇傑等人共組走私集團,自菲進口大麻、洋菸等,並由在菲的許迺欣負責購買槍枝。

        陳檢再用受理檢舉後公函要求海關放行走私進口的貨櫃,自二OO二年七月起到二OO四年四月,先後放行三十二個貨櫃,但根本沒有查緝走私。

        二OO三年間,趙崇傑利誘許福泰同意出資三百萬元走私洋菸、槍械,供蔡員等人做績效,當許福泰接四十九支槍被捕!那天,許福泰為抗議被「設計」出賣,憤而在高雄市警局自殺未遂, 驚動了高雄高分檢查辦,於二OO五年十月七日,將惡檢陳正達及調查員蔡俊士提起公訴!同年十二月廾五日,許福泰無罪獲釋!

        詎料,九十七年九月一日,高雄地方法院卻認定放行走私香菸,偽造檢舉信蔡俊士所為,依圖利判蔡有期徒刑二年六月,法官認為,檢方無法證明被陳檢要求放行的貨櫃內確有槍枝等物?!許福泰被捕後供出,是為檢調作業績才走私槍械,但許若真要幫忙作業績,陳檢怎麼可能讓他出面接槍被捕?徒增自己犯行遭舉發的可能?因此判陳檢無罪!

        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正達真可說是檢察界的異類!他不但胆大包天包庇趙崇傑等槍械走私集團以貨櫃夾藏槍械進口,年取暴利外,同年高雄高分院法官趙家光等三位法官喝花酒案,陳大檢察官還受託出面向警方關說施壓湮滅影帶等犯罪證據,其惡行還真是「罄竹難書」!

         九十一年八月到九十三年四月間,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正達,包庇趙崇傑等槍械走私集團,以貨櫃夾藏槍械,未稅洋菸走私進口圖利案,監察院認定違法情節重大予以彈劾。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後,認定其違法情節嚴重,斲喪檢察官形象,議決撤職並停止任用三年。

        另外,九十一年九月,法務部調查查出,前高雄地院庭長、後任高雄高分院法官趙家光,為即將退休的陳法官餞行餐會,餐會中三杯下肚,陳法官酒興大發提議「續攤」陳特電友人安排三名「幼齒」一同前往買醉。

        高雄地院法官李怡諄及已轉任律師的卸任法官陳信伍受邀前往,李法官一到現場發現有「粉味」,因陳法官是他的指導老師,因顧及恩師而不好意思提早離去。

樂極生悲的是,高雄檢警在偵辦另案,赫然意外側錄到這段法官集體喝花酒的「案外案」!

        法官們風聞東窗事發竟委託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正達協助關說施壓,要求警方湮滅錄影帶等證物!陳老大見戰友有難,為證明自己很吃得開,義不容辭的跳出來為戰友們關說。

        當時法務部長陳定南據報後赫然震怒,認為陳正達違法行為重大,特別於第二年五月六日批示記他一大過處分!

        這件醜聞高雄地檢署原建請「僅」記小過兩次,但嫉惡如仇的陳青天大表不滿,認為陳正達違反司法風氣情節不輕,決議加重處分,改記一大過。

        前檢察官陳正達在地檢署「混」不下去了,他又轉任律師,轉任律師後果然又幹得轟轟烈烈!本新聞電子報於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發表的「貪官別看」

檢察官為虎作倀 吸金集團橫行

重刑犯延押出錯 高院官官相護

        狗好像永遠都改不了吃「米田共」?!刑事局偵破以辣妹招攬軍、憲、警投資兩岸網路機檯的詐財三億多元吸金集團案,逮捕「自然美」美容公司大陸華東地區代理商馮品睿及知名連鎖網咖店港都負責人黃武雄等八人。「槓上開花」赫然查出前檢察官陳正達疑與吸金案集團首腦掛勾,教唆成員作偽證,為虎作倀!

        九十六年元月間,投資人不滿被馮某詐騙六百多萬元,委託黑道兄弟出面挾持他二天勒索一千七百萬元,收到四百萬元後,被機警的馮某乘隙逃逸。

        該吸金集團果然神通廣大,三個月前被高雄市調處破獲,他們根據卸任的陳正達檢察官教戰手冊作「偽證」,果然獲得交保。

        但逃過了初一,卻逃不過十五!第二度落網難逃羈押的惡運,要求自保,坦然向辦案人員供稱,他們只是幕後金主的「人頭」,要求檢方放他們一馬。

        被嫌犯指名的檢察官陳正達,九十二年間在高雄地檢署服務時,被控勾結高雄海調站調查員蔡俊士,二人聯手栽槍案,二人於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遭檢方聲押獲准,九十五年元月四日,高雄地院裁定延押,但高雄高分院認為羈押期間計算錯誤,延押裁定不合法應撤銷,九十五年元月二十五日高雄看守所將兩人釋放。高雄地院自認並未計算錯誤,但還是尊重高分院!但一般民眾堅信這根本是「官官相護」!

        連續驚爆重刑人犯因延押出錯大烏龍案後,輿論大嘩!司法院及法務部下令全面責成各法院及看守所清查羈押案件,果然又查出多案!又有二名強盜犯及一名竊盜犯被縱放。

        這位幸運的檢察官,想不到在訴訟期間,又被控涉及這件吸金案,難道是債多反而不愁?!

        天下那裡有公平、正義?像陳正達之流,擔任檢察官時不但犯法被羈押,也被監察院彈劾!還能不費吹灰之力轉任律師興風作浪!天下正直的律師真該同聲一哭!!!

發表時間:201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