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3 09:05
「照妖魔鏡」「檢察官治國」系列報導之「檢察長濫權」篇

為了三十元濫告寡弱  沒風度

夫妻鬧反目調閱通聯  太濫權

                      范金劍、陳志彬

        曾擔任調查員時因辦案成績優異推薦參加司法官廾一期受訓的洪威華,結訓擔任檢察官後因屢辦華銀搶劫胡關寶犯罪集團案,伍澤元四汴頭貪污案,拉法葉等重大弊案,因作風強悍、屢破大案聲名大噪!一度成為小民們心目中的司法英雄。

        洪威華擔任新竹地檢署檢察長任內,負責督導偵辦「和艦案」時,聯電董事長老曹登廣告公開指控他託人傳話給老曹,要老曹快去找政府高層解決官司,但經法務部調查因無明確事證認為並非事實。

        詎料,去﹝九十八﹞年三月廾八日,擔任高雄市停車管理中心收費員的低收入戶寡婦高從容,可能因眼花沒有看清高院洪主任檢察官已繳費,又多開了一張繳費單在洪主任的車窗上。

        高婦回家後突接警員電話,指洪主任不滿已繳費,又被開單不爽,她表示願前往道歉,但洪主任因要趕回台北沒有接受道歉。洪主任事後到警局,堅持為了這區區三十元,控告高婦偽造文書和詐欺未遂罪。

         這件「犬砲打小鳥」的告訴案件曝光後,引起各界嘩然!各界對洪主任的千鈞之怒得理不饒人不敢苟同,司法界更大轟是浪費司法資源!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洪威華主任檢察官於九十四年至九十六年間,與任職調查局的前妻陳X芬感情生變,洪威華利用在新竹地檢署檢察長的權勢,竟假借查賄之名,令所屬檢察官調閱陳X芬使用的手機通聯記錄,陳女憤而向法務部舉發,目前法務部懲處洪威華申誡一次。

        這項懲處出爐後,有些基層檢察官質疑處分太輕,有「官官相護」之嫌?!但政務次長陳守煌指出,高檢署調查報告「僅」建議「飭令注意」,但法部檢審會認為處分太輕,才加重為申誡一次!法務部並無「包庇」情事。

        關於外傳洪威華經常與前妻吵架,曾發生打老婆的家暴事件,並雙方發生扭打情事,將前妻的無名指打歪了!但倆人則強調「絕無此事」。致於陳X芬小指受傷一節,洪表示家務事不便答覆為由,拒不回答。

        法界人士則痛批,檢察長透過所屬檢察官調閱私人通聯,當然是濫權!應受刑法追訴!法務部不該「官官相護」!

發表時間:2010/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