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3 08:58
「貪官別看」「檢察官治國」系列報導之「重見天日」篇

檢察總長  整頓司法風紀

景文弊案  疑雲迄今未明

                                         台中市特派員:廖興生

        創下司法史上最大規模集體貪瀆弊案,涉嫌違法核准「景文」工專,動用校務基金、核撥貸款利息補助、提早讓改制案過關,並協助「景文」集團負責人張萬利,掏空校產九千餘萬元,的前教育部長楊朝祥,以兩千萬元購入一棟大學詩鄉「豪宅」,「僅」支付一千兩百餘萬元,收賄八百萬元鬧得醜聞漫天的大弊案。

        台北地檢署於九十年十月卅日,依貪污罪嫌將前行政院秘書長張有惠、前教育部長楊朝祥、前教育部常務次長林昭賢等卅三人一口氣全部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林昭賢身為國家重要官員,不依法行政,一再濫權圖利私人,偵查中規避調查,與相關證人勾串掩飾犯行,毫無悔意,請法官從重量處無期徒刑。張有惠、張萬利各求刑十二年,楊朝祥則求刑十五年。

        本案雖然一口氣起訴了卅三名被告及八大弊案,但台灣高檢署前查緝黑金中心和台北地檢署還認為「黑幕重重」,一口氣又簽分十件「他」字案,由一、二審檢察官沈明倫、戴文亮、楊朝森、陳麗芬、朱應翔及侯寬仁等六人協同偵查!

        檢察官痛批:「景文案」不僅規模最大,更集貪瀆手法之大成!涉案層級更高達教育部長、次長,因此,林昭賢、楊朝祥被控犯罪事實及所受賄款,不比其他貪污案件重又多,但這種利用「教育職權」對「教育事業」犯罪的惡劣行為,更甚於一般貪瀆案!求處最重之刑,祭重典有其「教育」意義,對不法教育官員將有警惕作用!

        這件司法有史以來最大的「集體」貪污案,不知花了多少司法人員心血?!不知花了國家多少資源?!原本小民認為一干貪官污吏會被國家司法制裁!讓民心大快時!詎料,本案晴天霹靂來個任何人都夢想不到的大逆轉?!

        本新聞電子報於「二OO七年五月十一日」「照妖魔鏡」

檢察官有時間充名嘴 賺車馬費  

劉承武沒時間看判決 延誤上訴

一文中撰文痛批:

        在我國教育史上創下最大弊案紀錄的景文案中,前教育部長楊朝祥、前立委賴晚鐘及前行政院秘書長張有惠等十七名「貪官污吏」,不知道他們那一輩祖先燒了好香?僅因主任檢察官劉承武忙於上電視充「名嘴」賺「車馬費」,結果逾期七天才提起上訴,一干貪官污吏終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無罪確定,國人除了「痛心疾首」大呼「司法已死」外,只有無語問蒼天!
本新聞在二00七年元月號中,特撰文
「景文弊案 峰迴路轉 獲判無罪
 檢方縮手  延誤上訴  貪官福音」

        痛批劉大檢察官大放其水,讓一干貪官污吏逍遙法外,這個年頭還有公理?正義嗎?現再將全文重現,讓有良知的民眾們同聲一哭!!!
        
轟動一時造成國內教育史上,「最惡劣」的景文舞弊案,當初檢方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一口氣起訴了包括前部長楊朝祥等三十三名被告,並起訴了一、景文高中違法增設國中部及增班。二、籌設景文工專違法變更用地。三、教育部違法核准景文工專升格及購地案。四、中信局桃園分局超貸。五、中信局信託處超貸。六、自來水事業處違法接水圖利景文工專及大學詩鄉。七、張萬利掏空景文校產案等八大犯罪事實。

        令小老百姓跌破眼鏡的是,地院初審宣判,包括楊大部長等十七名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真的不足嗎?),更令小老百姓氣炸的是,全案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以檢方上訴逾十天期限為由,維持楊大部長等人無罪判決。

        擔任上訴的主任檢察官劉承武為什麼延誤上訴呢?他所持的歪理是:「全案判決書多達數千頁,還分成六份宣判,沒看完判決怎麼寫上訴理由?希望法官考量本案判決書的質量,作出公平判決!」。

  粗聽之下,言之成理!但事實真的如此嗎?略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檢察官收到判決書後,在法定日期內,可先行上訴!理由書可延後補呈!劉承武根本是把全台灣的民眾當做「肖仔」!青菜說說而已!

      「涉嫌」放水的檢察官一直沒有人追究?!民眾祇有「無語問蒼天」!但現今小民又燃起一絲希望,檢察總長黃世銘又再度對司法風紀開鍘!將屏東地檢署檢察官何克昌因積案太多,影響當事人權益及司法威信,將何克昌移送監察院彈劾!黃檢察總長既然大力整飭司法風紀,何不將「關愛的眼神」投向這件大弊案?!重塑司法形象!

發表時間:201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