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2 17:02
中台灣黑道風雲……第六十九章

                                                 岳中興

        從前混兄弟,講究的是白刀子進、紅刀子出!我敵不過你,我躲你,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可是現今時代不同了,沒事就和「賊頭」攀交情,有時還會利用「賊頭」消滅異己!最妙的是,現今許多「賊頭」雖然身上配的是公務用槍,但口袋或上膛的是買來的子彈,萬一用槍時子彈擊發太多,才拿公家的報銷!

        黑道兄弟之間,本來就是恩恩怨怨,十分鐘前還一起在酒店銷魂,才步出酒店隨時可能翻臉拔槍相向!「阿邦」在道上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做案非常小心!他派手下小弟押看李姓「肉票」經常換囚禁的地方,就是怕被警方「咬」上!而這些囚禁的地方也祇有「親信」的小弟才知道。而「阿楠仔」的小弟和「阿邦」的小弟師出同門,平日吃喝混在一起,極可能洩漏的「肉票」的行蹤。

       「阿楠仔」被近距離行刑式的槍殺,細數道上也沒有幾人?!合理的懷疑「阿邦」涉嫌重大?!絕的是,「阿楠仔」屍骨未寒,而「阿邦」隨即被捕,說警方有那麼神勇,可能也沒有幾個相信?!真是奇中有巧,巧中有奇?!

       「阿邦」剛出道時原本跟在「五百健」身邊,在民權路、中港路一帶的「金孔雀」大酒店「抱台腳」,八十二、三年間,「五百健」在「金X豹」大酒店門口,被黑道兄弟開了一百多槍行刑式的槍殺﹝本案至今未破﹞!再加上「金孔雀」易主,他祇好硬著頭皮闖江湖,先後犯下槍砲、綁架等多項前科,從此走上不歸路!

       「阿邦」在八十三年間,因涉及綁架和盜匪案等,被高雄和台北地檢署通緝,另外在八十四年至八十七年間,因槍砲、妨害兵役等案被台中地檢署緝。「阿邦」在逃亡期間,一度和涉嫌犯下台中市「普羅」酒店及廣三SOGO百貨大門口掃射案的要犯陳勇志等人一起犯案。

        其中頗令警方頭痛是,涉嫌綁架台中市一名老牌議員勒贖得手三百萬元,另持槍押走南投一名代表,強令他寫下賄選自白書後,信封裡附上三顆子彈,令他轉交給當地的首長及民代,表示如不共同集資二千萬元,即將自白書交給檢警偵辦。後因警方插手不了了之。

       八十八年六月間,要犯陳勇志、黃朝福率小弟向彰化縣前議長白鴻森﹝現服刑中﹞恐嚇二千萬元,其間由「阿邦」從中協調,花了八百萬元擺平,但白議長愛面子不願承認。

        同年同月,「阿邦」又涉及立委林進春手榴彈禮盒案,勒赫勒贖一億元未果,警方不敢大意,多年後仍派隨扈保護。

       「阿邦」逃亡了七年,九十年十月八日下午,警方在台中市區將那年已三十二歲的陳任邦及其女友和二名手下逮捕,當晚又在他手下楊玉樹住處,搜出一把霰彈長槍和五把制式手槍,再加上短短的八十三年間,警方在其小弟處即查獲各種制式槍械三十多把,可見其實力有多麼強大!

       「阿邦」犯了那麼多重大刑案,絕的是九十一年十一月六日夜,彰化黑道大哥「老進」的王詠慶、吳俊瑩等大哥級人物在「海派」六店續攤時,席間也邀請到「阿邦」和「煙仔」黃漢鉛同樂,至七日凌晨二時許作風海派的陳任邦邀往台中市中港路金錢豹酒店繼續飲酒作樂,席間陳家倫因認識包廂內某些客人,遂進入包廂內打招呼並招待酒菜。

        凌晨二時二十分,吳名貴得知黃漢鉛漢綽號「大頭忠」的洪震忠間曾有怨隙,有意藉此一歡宴機會居中調解,即電邀洪震忠自彰化縣和美鎮家中前來,洪震忠於凌晨二時五十分到達,發現除吳明貴、黃漢鉛二人外,其他人都不認識,即落坐於吳明貴與王詠慶中間,吳明貴隨即充當黃漢鉛與洪震忠間之和事佬,十分鐘後,吳明貴、黃漢鉛等人都因已有醉意竟然發生口角磨擦,吳明貴數落黃漢鉛數句,並揚稱:「今天我死在台中也沒有關係」等語。

       當時王詠慶雖已經半醉,但得知洪震忠前來心中不樂,即吩咐吳俊瑩將兩把手槍取出,二人分持一把,預藏於腰際,此時聞言從座位中起身,轉身即持手槍朝吳明貴、洪震忠方向共射擊五發,其中一發擊中吳明貴腹部,造成膀胱破裂,小腸穿孔,左股骨頸斷裂(未提告訴),流彈波及坐於吳明貴左側的酒店小姐許鳴珊,其左腳掌及右臂二處遭子彈擊傷,第三、四發續朝洪震忠射擊,其中一發擊中洪震忠付不,令一發擊中洪震忠右手掌,吳俊瑩見狀亦起身手持以色列製制式九O手槍在一旁為王詠慶助勢,眾人紛紛奪門逃出,王詠慶、吳俊瑩、陳家倫三人首先在眾人簇擁之下步出包廂而去,吳明貴、洪震忠二人在友人協助下,前往台中榮總醫院急救,警方則在包廂內尋獲彈殼五個、彈頭二個、未爆子彈一顆。

       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刑事組小隊長曾鏘仁、偵查員何明憲、黃漢周、張崇錦、梁益芳五人,事先接獲線報,稱「金錢豹酒店市政店」於九十一年九月間所發生槍擊事件之涉嫌人王詠慶、吳俊瑩於七日凌晨將前往「金錢豹酒店中港店」,即前往埋伏觀察,聽得包廂內有爭執聲,又聽得四、五聲槍響,隨後見王詠慶、吳俊瑩、陳家倫三人倉皇步出包廂,且王詠慶與吳俊瑩手中仍各持有一把手槍,惟恐波及無辜,曾鏘仁示意眾警員尾隨王、吳、陳三人進入電梯。

       在電梯內四名員警表明身分,並持警槍押控王等三人,三人掏槍拒捕,雙方因而發生近身肉搏,當電梯到達地下一樓自動開啟電梯門,吳俊瑩乘勢往外衝並搶奪槍枝,黃漢周、張崇錦、梁益芳與陳家倫都被牽動往電梯外摔出去,只餘曾鏘仁與王詠慶在電梯內,電梯又升上四樓,吳俊瑩在地下一樓近距離朝張崇錦頭部射擊一槍,因倉促間失去準頭,彈頭擊中牆壁,再開第二槍,幸未擊發,吳轉身往停車場逃逸,張崇錦尾追並連開四槍,其中一槍擊中吳俊瑩左背部,吳俊瑩在地下三樓停車場發現泊車服務生鄭錦龍,即持槍脅迫鄭駕車搭載其逃逸,鄭被迫隨意駕駛客人的賓士車載吳逃到文心路與青海路口。

       吳另改搭陳德利駕駛的計程車到文昌東二街向友人蔡鳳錦求助,蔡則與吳再乘該計程車到中港路澄清醫院急救,後為趕至的員警查扣以色列製制式九O手槍一把、子彈二十五顆。

        另外黃漢周、梁益芳二員負傷將陳家倫制服,並查扣陳所持德製制式手槍一把、制式九O子彈一顆。當電梯升上四樓後,王詠慶遭守在四樓電梯口的何明憲逮捕,並由支援的救護車戒護至中港路澄清醫院急救,已無生命危險,警方再逐層搜索地下停車場,又在一輛自小客車內搜出制式九O子彈十三顆、已經擊發之彈頭、彈殼各一個。

        案經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報請台中地檢署偵辦,王詠慶與吳俊瑩對於犯罪情節都坦承不諱,且有證人與扣案槍彈為證,被告二人共同未經許可,非法持有制式手槍與子彈之犯嫌足堪認定。

發表時間:201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