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8 08:41
「貪官別看」「檢察官治國」系列報導之「忘了閱卷?」篇

公訴檢察官  聾子的耳朵

法官上法庭  入定的老僧

              岳中興、陳志彬

        轟動一時的前台北縣刑事小隊長林安順被槍殺殉職一案,歷經十多年的審理全案三審定讞,但令被害人家屬強烈不滿的是,槍殺被害人的真正兇手並非在監服刑的陳建民,而是再更二審被認定殺人證據不足,僅依非法持槍判刑五年現今在外逍遙的李得陽,林員家屬前往監院陳情,強烈質疑更二審公訴檢察官現任檢察司長蔡瑞宗,以「忘了閱卷」由由,未依職權提起上訴,監院已深入調查中。

        被害人家屬向監委程仁宏請願時,提出九十八年拜會蔡瑞宗的談話錄音光碟,其中間道:「身為公訴檢察官為何未替家屬提起上訴?」蔡瑞宗表示:「當時的法律,公訴檢察官沒必要全程蒞庭,十幾年來,卷很大一疊,沒有仔細閱卷,也不清楚他是警察」。

        林安順家屬痛批,蔡瑞宗「忘了」閱卷,連林担任刑警部都不知道,希望監委調查蔡檢是否瀆職?!

        蔡檢表示,他處理本案沒有疏失,針對家屬質疑他「忘了上訴」,沒有閱卷或不知本案是殺警察,蔡直呼不可能,所言並非事實!

        監委程仁宏指出,本案審案過程確有瑕疵,監院將派員深入調查!

        與法院打過交道的民眾都有這種經驗,指公訴檢察官或公訴辯護人是法庭「聾子的耳朵」一點都不過分?!刑事訴訟法未修正前,公訴檢察官有幾人曾蒞臨?!更過分的是,有時連辯論庭都懶得到!更何況閱什麼卷?!甭想了!

        再說公訴辯護人依法必須到庭,但平心而論有幾人「認真」的為被告辯護?!大部分都是「銀樣蠟槍頭」──虛愰一招。最可惡的是當公設辯護人或被告自己辯護時,高坐法庭上的審判長或法官,不是竊竊私語就是閉目養神?!被告說些什麼?他們連聽都懶得聽!判決後,他們撂下一句:不服可上訴!掉頭就走,被告有沒有冤曲與他何干?!

        最可憐的被羈押中的被告,他們被「亂判」後上訴到最高法院,駁回也就認命了!如果發回重審的話,一「拖」就是一、二年,就算蒼天有眼,還他們清白,但早已被關得頭髮、鬍子都白了!

        據一位資深庭長指出,現今的行情價,法官升庭長要花一百萬!連從偏遠的花東調到西部都會區都要花四、五十萬?他們怎麼可能把心思放在沒有「投資報酬率」的窮老百姓身上?!世風如此,小老百姓祇有認命吧?!

發表時間:2010/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