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3 10:11
「貪官別看」「檢察官治國」系列報導之「步入苦窯」篇

地檢署優遇  到案時限年前延年後

蕭敦仁白目  陪同被告出庭遭逮捕

                              岳中興、陳志彬

        一般人被判刑定讞確定後,祇有二條路可走,一條路是乖乖的帶著日用品前往「苦窯」去報到。另一條就是棄保潛逃,跑一天算一天,可是被控在雲林地檢署担任檢察官的蕭敦仁,因收賄被判刑七年二個月定讞,原本檢方二月二日即發出傳票,因讓他好好過年,特將到案時限延到年後的二月二十三日。檢方等嘸人,下令拘提。

    絕的是蕭大律師眼中根本沒有法律,不但不落跑,反而陪委任的被告出庭,結果離開法庭後當場被員警逮捕,移送檢方發監執行!

    這件司法醜聞曝光後,本新聞一路猛追猛打,尤其是八十七年蕭被依貪污、洩密等罪起訴後,一審判他無罪,更是撰文痛批,直到最高法院支持更五審的判決,判決定讞後,於「二OO九年十二月十五日」發表的「貪官別看」「檢察官治國」系列報導之「花酒與性」篇

生活糜爛 夜路走多終遇鬼

貪贓枉法 花酒可待成追憶

                 范金劍‧陳志彬

        最近司法圈還可真熱鬧!不但有士林地檢署前檢察官曾勁元第二度遭公懲會議決記過二次,另外還有雲林地檢署前檢察官蕭敦仁,八十七年間在偵辦雲林縣林內鄉農會賄選案時,不但前往「海派」大酒店大喝花酒,還收賄二十萬!最高法院判他有期徒刑七年二月定讞,即將發監吃免錢飯。

        蕭大檢察官經常到台中市「海派」大酒店喝花酒,夜路走多了終於被雲林調查站幹員拍個正着!但蕭大檢察官實在利害「反客為主」,用盡手段,反將榮升中機組主任吳新生拉下馬來!

        夜路走多了還是會碰到鬼!他偵辦林內鄉農會賄選案時因收賄被起訴,檢方依貪污、洩密等罪嫌起訴,其中洩密部分獲判無罪確定。貪污罪部份,彰化地院原本也判他無罪,但二審時,台中高分院來過大逆轉,根據相關事證,認定有收賄事實,重判八年有期徒刑!

        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更五審宣判時,合議庭判決書指出,蕭敦仁身為檢察官,當林內鄉農會理事長詹益勳及總幹事張坤霖拜訪蕭時,張坤霖表示,如詹理事長獲不起訴處分將會答謝,蕭大檢察官非但不斥責,反與張密切來往並收賄款;犯後狡辯,不知悔改,因此依貪污罪重判有期徒刑七年二月、禠奪公權三年,並追繳賄款二十萬元!最高法院支持更五的判決,判決有罪確定,將發監執行。

        原本以為他早已步入苦窯懺悔了,但他仍在外漂泊,這次終於被抓,再也不可能興風作浪了!

發表時間:201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