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4 09:21
「貪官別看」「建商逃稅大觀」系列報導之「鬼鬼相連」篇

停獎辦法 圖利多少建商

東窗事發 你推我推他推

                  岳中興‧陳志彬

         首先給監委馬以工,陳永祥和林鉅鋃來點掌聲!因為他﹝她﹞們糾正台北市政府於九十五年審查博愛特區豪宅「元大一品苑」,不但影響特區維安且適用停車獎勵圖利建商五億多元,監委痛批九十五年審查此案的台北市政府前副秘書長范良銹「奉副市長陳裕璋諭」通過停車獎勵是「麻木不仁」!

本新聞電子報於「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發表的「貪官別看」「建商逃稅大觀」系列報導之「死不甘休」篇

虛設行號發票 國庫失血

獎勵增設車位 建商賺翻

        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可是各行各業有幾家不漏稅?!尤其是建商逃稅的手法令人嘆為觀止!再加上不肖稅吏包庇縱放,使國庫蒙受重大損失,對一分一毫都不少的納稅民眾、基層公務員實在太不公平!

         我們這個「麻木不仁」的政府還真有趣,為圖利不肖建商和有錢人,可說絞盡了腦汁,不達其目的死不甘休,東想西想連建商建「豪宅」,「獎勵停車容積率」這種鬼點子都想出來了,教人不得不佩服這些不法官員的腦袋,確實比小老百姓高明得太多了!

        所謂豪宅,顧名思義就是金碧輝煌、高牆綠瓦,門禁森嚴才夠格稱之為「豪宅」!既然有錢住豪宅,有誰願意豪宅的大花園讓來路不明的人,開車跑來跑去?!如此,不但有破壞景觀之虞,也有可能讓宵小混入!將金銀財寶洗劫一空!因此,不願意開放仍人之常情!

        根據統計,僅台北市一處即已有上千件建案申請獲准獎勵停車容積,光是台北市六萬七千個獎勵停車位中,最少有一半三萬多個原本應開放給公眾使用,可惜因法令不完備,沒有開放半個給民眾使用!平心而論,如將責任完全歸罪給住戶或所有人,那實在不公平!

         根據現行法令規定,建商若增設室內空間,最多可爭取到增加總樓地板面積五分之一的容積!拿「宏盛帝寶」為例,它原總地板面積約三萬七千坪左右,依獎勵要點規定,增設了六百多個停車位,因此「暴」增了約三千坪的豪宅面積!建商因總銷售的坪數增加,新增設的停車位不但可高價出售,也可高價出租,多重獲利,財源滾滾,蓋一座「帝寶」平空多賺了近三十億!

        據台北市政府官員認定,獎勵停車位的目的在提高供給量,因此,祇要做停車使用都算合法!這些毫宅不對外開放,只能勸導並限期改正,沒有罰錢的案例!

這下可好了!監院提出了糾正案,並明文指出,依據「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彙編」規定指出,「捷運站附近不得申請停獎」而台北市政府竟然敢違法而行,說其中沒有「鬼」誰會相信?!

        這次「郝」市府可聰明多了!馬上暫停核發「一品苑」的使用執照!住戶如認權益受損,消保官會介入!但令市府官員不解的是,為什麼監院不乾脆彈劾現已轉認「第一金控」董事長的陳裕璋及現任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的范良銹?!其中有什麼「竅門」?!

        本案驚監察院糾正後,引發軒然大波!官員們大玩踢皮球遊戲,郝市府指前市府官員要負責,前市府官員指依內政部法令行事,內政部反指決定權在地方政府,活像「狗咬狗」一嘴毛!

        但小民們可不管這些,小民們祇希望監察院開鍘,多鍘幾個貪官污吏!為國庫多追回一些新台幣!則於願足矣!

發表時間:201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