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05 20:39
台中市衛生局為防範食品添加物濫用,特別訂定「食安專案計畫」

黃炳榮 /

台中市衛生局為維護消費大眾健康,防範食品添加物濫用,訂定「食安專案計畫」,辦理市售「竹笙、金針」抽驗工作,檢驗二氧化硫(SO2)殘留量,金針共抽驗8件,其中4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50%),竹笙共抽驗7件,其中1件不符合規定,均依規辦理。

二氧化硫是食品添加物,它的作用為漂白,是一種漂白劑,依行政院衛生署公告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及其限量標準,二氧化硫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用量以二氧化硫(SO2)殘留量計為4.0g/kg以下。而使用於動物膠、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用量以二氧化硫(SO2)殘留量計為0.50g/kg以下。但飲料(不包括果汁)、麵粉及其製品(不包括烘培食品)不得使用。違反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款。

台中市衛生局呼籲選購金針及竹笙時,應購買標示清楚(食品名稱、內容物『容量或重量、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電話、有效期限);購買竹笙不宜選太白,金針不宜選太過於鮮豔的產品,其購買量,應以一次烹調用量為宜,避免購買太多造成存放太久,以致不新鮮。

食物中添加過量的二氧化硫易引起哮喘、嘔吐、呼吸困難,對於有氣喘患者,應避免食用含二氧化硫之食物,以免引發氣喘。若有添加二氧化硫(SO2)應烹調前浸泡水60分鐘以上,並重複換水數次,浸泡水請丟棄,切勿加入食品中烹調。如此即可將二氧化硫殘留去除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