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1 17:12
號外篇---周伯倫苦窯享盡榮華富貴  徐志明判刑終生與公職絕緣

岳中興

伏案提筆急書,王玉雲父子掏空「中興」銀行票,第一次起訴是八十九年六月,五年三個月後,檢察官又第二次提起公訴,將前立法院委員王志雄提起公訴還具體求刑四年六個月,檢方還揚言有第三次起訴,正在感嘆本案不知何年?何月才能三審定讞時?是否要效法「少康中興」四十年時?突然聽到民進黨立委徐志明,於十一年前擔任高雄縣大寮鄉長期間,A了三百九十五萬元的回扣,最高法院三審定讞,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一時心花怒放!喜不自勝!

徐志明去蹲苦窯,馬上喪失立委資格,因他所犯的是貪污罪,依公職人員選罷法中「排貪」條款,他將步上在苦窯中享盡「榮華富貴」的周伯倫後塵,終身與公職絕緣!最高法院判決徐志明有罪定讞後,立即通知法務、檢察系統,採取監控措施,預防他「落跑」!

前擔任省議員多年,後擔任台南市長的施德明,今年七月七日,因犯貪污罪被判刑八年六個月,褫奪公權八年,賄款二千萬元追繳及沒收定讞,檢方因發現他有逃亡之虞,九日深夜將他火速拘提到案發監執行,檢方的霹靂行動,令小民們高聲齊頌。

這次檢、警調大批人人馬對徐志明監控,萬一又像上次「蕭大哥」在二百多位情治人員監控下神秘憑空消失怎麼辦?誰該負責下台?誰該被打屁股三百大板?高雄地檢署已嚴令高雄縣調查站,高雄縣警局全面監控,如還被徐「落跑」,那不就是開玩笑!

所幸徐志明沒有「蕭大哥」的神通,在親友團的「護駕」下,乖乖的自動去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