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6 17:57
菸害防制法上路近20天 電子煙店怕罰款全關了

宋柏誼

  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電子煙」3月22日施行上路後,類菸品電子煙列為禁止要項,高市衛生局積極開查市內44家電子煙販售實體店面。經查,店家皆已全數關閉;有10家完全停業,15家無營業,其餘業者已轉型;但衛生局仍查獲1件網路販賣,將依法開罰。店家也紛紛表示,罰款太貴,不敢開!

  除了實體店面密集稽查,衛生局也加強監測網路販賣通路及社群媒體廣告,衛生局表示,目前已查獲1件網路張貼廣告電子煙案件,將約談行為人陳述意見後依法開罰,本次修法針對電子煙零容忍,修法前已對業者多次輔導,施行日起嚴厲查緝,實施零接觸零通路。

  衛生局表示,實體店面或網路氾濫的電子煙、加熱菸與其必要的載具零件,前因缺乏管制法源,難以取締處辦。菸害防制法修正法施行後已對該類產品密集稽查及監測,重點對象包含實體店面、夜市攤販、網路平台及網路社團等,針對販售、展示、廣告宣傳方式加強查核。

  「真的被嚇到了!」有業者私下表示,本來想轉往網路販售,但發現衛生局連網路都監控嚴密,只能改行摸摸鼻子,轉賣其他商品。

  衛生局呼籲業者或賣家莫心存僥倖,及網路平台業者負起管理責任,並自主查核主動立即下架違規商品,以免觸法受罰。

  衛生局說明,電子煙對健康危害多,包括影響發育中的大腦、心血管系統和呼吸系統等,有吸菸的民眾為自己、為健康、為周遭愛您的人趕緊戒菸,拒絕所有菸品才能真正遠離菸害,如有戒菸需求,應尋求專業資源協助,或撥打免費戒菸專線。

  菸害防制法距上次全文修正已逾15年,囿於電子煙、新類型菸草產品陸續出現,管制法源不夠周延,日益侵害民眾健康,尤以青少年為然。為遏止這些違法亂象,國民健康署啟動菸害防制法修法,112年1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112年2月15日經總統令修正公布,行政院發布自112年3月22日起施行,請民眾與業者避免違規觸法。

 

菸害防制法修正 電子煙、加熱菸未經審查皆違法

  本法修正重點如:全面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外,公告指定之菸品(含加熱式菸品),業者於製造、輸入前應向衛生福利部依本法第7條第3項規定授權訂定之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自112年3月22日施行)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審查核定通過後,始得製造、輸入、販售;使用指定菸品時必要之組合元件,也必須併同送審。

擴大禁菸場所 禁菸年齡提高

本法其他修正點如下:

 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包括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於獨立空調及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外,不得吸菸。

 提高禁菸年齡至20歲。

 擴大菸盒警示圖文面積至50%。

 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

 加重罰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