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7 22:36
台中男不爽被擋路 高鐵站附近連開槍

宋柏誼

  台中市鄭姓男子在去年間從玩具店買了3把玩具槍後,針對其中2把改造,另從網路購買零件,製成子彈,鄭在去年10月間,身帶2把改造槍、數十發子彈,行經台中高鐵站附近時,不滿劉姓女子開車擋路,鄭拿出改造手槍開槍,幸未擊中劉女,警方隔天循線帶回鄭,並查扣涉案槍彈,經鑑驗具殺傷力,台中地檢署今偵結,依槍砲、殺人未遂罪嫌起訴鄭。

  起訴書指出,台中市鄭姓男子(21歲)在去年5、6月間,先在西屯區某玩具店買了3把玩具槍,隨後在住處利用工具,將其中2把玩具槍的槍管貫通、改裝撞針跟彈簧等零件,將2把玩具槍改造成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的改造手槍,鄭又在不明時間,在網路購買數量不詳的空包彈殼、彈頭、火藥等零件後,製作出改造子彈,並將2把改造手槍、68發子彈放在車內。

  鄭姓男子在去年10月15日晚間10時許,開車行經烏日區中山路三段、高鐵東路時,因不滿劉姓女子的轎車擋住他的去路,心生不滿,拿出一把改造手槍,朝著劉女轎車開了4槍,擊中轎車的駕駛座車門、左前葉子板,幸好子彈未擊中劉女。

  警方接獲通報後,報請檢察官指揮,全案在案發隔天,警方就持拘票上門,查獲欲開車逃逸的鄭姓男子,並查扣涉案改造手槍、子彈,經送鑑定後,認定改造手槍、子彈具有殺傷力,全案依槍砲、殺人未遂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鄭姓男子在偵訊時,否認涉案,辯稱只是朝車輪涉及,是劉女突然加速衝上來,才會涉及到駕駛座的車門與葉子板,沒有殺人意圖,「只是想嚇嚇她」。

  台中地檢署偵結,認定鄭姓男子涉殺人未遂、毀損、槍砲等罪,都是想像競合犯,建請院方依殺人未遂、槍砲二罪論處,今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