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6 17:39
臺中市議會第三屆第五次臨時會 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預算109年超支併決算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前言

  本基金係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 49 條第 1 項規定,特 設立「臺中市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係為加速工業區開發,健全 工業區管理,並推動與工業發展有關之各項建設,促進經濟繁榮, 以減輕本府財政負擔。

  收入來源區分如下:

  勞務收入: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費及公共設施維護費收入、園 區電信寬頻管道租金收入、及產業用地移轉回饋金等。

  租金及權利金收入:標準廠房出租租金收入、本局經管土 地使用補償金、服務中心部分出租租金收入等。

  其他業務收入:工廠申請毗連回饋金收入、園區開發總成 本結算餘款收入、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等。

  業務外收入: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用土地未依限交還並恢 復原狀扣取押金、承購精密園區社區用地未依限依約使用 沒收保證金等。

   支出來源區分如下:

  勞務成本:工業園區保全管理費用、污水處理廠操作費用、 公共設施修繕維護、景觀維護、環境清潔及環境監測,以及 水電、保險、郵電費、國內旅費、土地地價稅、房屋稅及廠 房設備折舊費用等。

  管理及總務費用:用人費、材料及用品費、交通運輸設備保 險費、折舊、稅捐與規費等。

  涉及開發工程之長期投資:辦理產業園區申請設置前置作 業(如可行性規劃報告、環境影響說明書、地質鑽探與試驗、 都市計畫變更等),配合計畫期程編列年度預算。 依據貴會第 2 屆第 4 次定期會第 6 次會議附帶決議:「嗣後各機 關超支併決算額度若有超過本預算 15%以上之情形,應向本會作 專案報告。」以下就各計畫進行說明。

 各計畫內容

  本次計畫共六案,擬超支併決算金額計7,437萬8,049元整, 分述如下:

  「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期」結餘款債權向法 院聲請假扣押案

  本府於 108 年 12 月 3 日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起民事 訴訟,請求台開公司返還「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 區一期」結餘款 17 億 1,578 萬 3,664 元整,為保全本 府債權,擬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爰擬依「臺中市政府附 屬單位預算執行注意事項」第 8 條第 1 項規定,所需經 費約 1,377 萬元整,於臺中市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項下 (專業服務費-法律事務費及規費|行政規費與強制費) 辦理超支併決算。

  臺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二期產業專用區設地上權招商作業專業顧問服務案

  精密園區 2 筆產業專用區(精密一期:寶文段 89-10 地號, 面積 1.36 公頃、精密二期:寶文段 611 地號,面積 1.48 公 頃),主要提供支援性服務業使用,因多次標售皆無廠商投 標,且為提升土地效益及符合永續經營理念,擬以設定地上 權方式委託專業顧問公司辦理招商作業。爰擬依「臺中市政 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注意事項」第 8 條第 1 項規定,所需 經費約 380 萬元整,於臺中市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項下(管理及總務費用|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外包費)辦理超支併決算。

  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二期開發成本結算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台中辦事處提起仲裁案

  本府為請求台開公司返還「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二期」結餘款13億934萬96元整,擬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台中辦事處聲請仲裁。爰依「臺市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注意事項」第8條第1項規定,所需經費約707萬1253元整,於臺中市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項下(專業服務費|法律事務費及規費|行政規費與強制費)辦理超支併決算。

  臺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二期標準廠房新建工程

  「臺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二期標準廠房新建工程」自103年起至107年逐年編列工程預算計13億元,經107年3月20日第一次契約變更為10億9,321萬元、107年8月21日第二次契約變更為10億9,926萬元、107年10月30日後續,擴充契約變更為12億8,729萬元,以及108年9月26日第三次契約變更為12億9,429萬元在案;惟標準廠房於108年9月25日完工並於109年5月15日驗收完竣,其工程實需費用尚須增列約4,251萬元、辦理綠建築/智慧建築標章相關規費約47萬元、竣工後依消防局意見辦理之消防檢查改善經費約130萬元,以及驗收過程依委員意見增列之頂樓欄杆工程經費約90萬元,合計4,518萬元,因未及編列納入109年度預算,爰依「臺中市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注意事項」第6點及第8點規定,於臺中市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項下(長期投資|不動產投資)辦理超支併決算。

  臺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文山三街與保安九街440米護欄

  臺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文山三街與保安九街L型人行道總長約440米緊鄰五米深溝,目前僅用黃色防撞桿、黃色警示帶加部分警示燈提醒路人。109年7月10日張耀中、黃仁二位議員偕同本局及服務中心同仁辦理現場會勘,決議增設護欄保障行人安全。詢價廠商440米不鏽鋼護欄工程費約110萬元,考量勞工住宅及社區用地住宅住戶陸續遷入行人經此處恐有安全疑慮,爰擬依「臺中市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注意事項」第8條第1項規定,於臺中市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項下(勞務成本|服務成本|工程費用|施工費|道路橋樑工程)辦理超支併決算。

  臺中工業區歷年護坡地出售收入結算餘款訴訟向法院登請假扣押案

  臺中市政府為向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請求返還「臺中工業區歷年護坡地出售收入結算餘款」向法院提起訴訟,本案經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9年6月11日簽奉市長核准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所需經費約345萬6,796元,擬由臺中市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支應並委任律師辦理相關事宜,因本案無法及時於109年度預算編列,爰擬依「臺中市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注意事項」第8條第1項規定,於臺中市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項下(專業服務費|法律事務費及規費|行政規費與強制費)辦理超支併決算。